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发挥应急管理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实现新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重新公开征集应急管理行业领域专家。同时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协作帮扶功能,此次征集的专家将一并纳入河北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协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秉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足京津冀,放眼全国;立足应急管理,着眼城市大安全”的工作原则,以破解城市安全治理顽症难题、支撑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目标,高起点、高层次谋划建立新区应急管理专家库,吸纳汇聚国内知名专家和高端人才,建成一个非政务性、非营利性覆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主要业务领域的技术专家队伍专家库系统,遵循“统一条件、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原则,搭建高效、实用的决策咨询平台,为雄安新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提供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救援专业技术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为领导层宏观决策提供客观、独立、科学的咨询建议,助推新区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专家类别
(一)行业类别。按照行业领域划分四大类。
安全生产:包括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工贸(含建材、机械、轻工、纺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交通运输(含水上交通)、公共安全、渔业生产、消防、城市生命线(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热力、桥梁、地下管廊)、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电工、高处作业、焊工);
防灾减灾救灾:气象、防汛抗旱、排涝、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地质、综合减灾、应急物资保障、灾情核查及管理、灾后救助、保险(含安责险、巨灾险等);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队伍管理、法律咨询(政策法规)、信息化、应急指挥、应急通信(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无人机操控等)、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水域救援);
其他:应急宣教、安全文化、舆情应对、党建、纪检、保密、工伤预防等。
(二)业务类别。按照业务划分七大类。
咨询服务类(咨询、评审、评估等);
现场检查类(监管执法、检查、调研、踏勘等);
宣传培训类(应急宣教、舆情应对、培训、科普等);
应急处置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事故调查类(安全生产、自然灾害);
法务类(法律咨询、行政执法);
专项服务类(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三、专家工作范围
1.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工作的编制、起草、评审和论证工作。
2.参与应急管理相关项目或课题的论证和评审。
3.参与新区各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督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安全生产分析评估、应急预案编制等技术性支持工作。
4.参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相关的技术性审查和现场核查。
5.参与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应急科普、培训考核、技术咨询等工作。
6.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创建工作的评审和审查。
7.参与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8.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参与各类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及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9.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专家任务
(一)咨询服务类
参与应急管理相关领域发展规划、政策制定、论证或评审,参与应急管理相关课题调查研究,为新区应急管理相关预案、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行政许可审查等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评审服务。
(二)现场检查类
参与日常监管、专项督查、执法检查、灾害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日常督导检查、监管执法、风险(隐患)普查及其他专项行动提供技术支撑。
(三)宣传培训类
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宣贯、知识科普以及相关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四)应急处置类
参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领域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领域突发事件预警监测、应急指挥、救援和处置提供技术咨询、方案评估和救援指导等技术支撑。
(五)事故调查类
参与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评估鉴定,总结应急处置经验和事故灾难教训,为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六)法务类
协助制订应急管理相关法规规章、规划、计划、政策、标准等,为新区应急管理局提供法律咨询、审查以及行政诉讼等各项法律相关工作。
(七)专项服务类
协助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五、入库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客观、公正开展工作,并对其做出的技术结论或提供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终身负责,无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参与过申报行业领域相关重大决策活动、规划和预案编制、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或有代表性专业技术论文、获奖科技成果;
(四)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从事所申报行业领域5年以上,具备技术/技能职业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安全培训师、讲师、宣教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急救援员、律师执业证等);
(五)法务类专家应具有国家律师资格或者教学科研单位法律专业高级职称,具有5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历;
(六)现场类专家应具备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七)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70周岁;
(八)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申报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0日结束。
(二)填报申请
申报人员需通过“中国雄安官网”“安全雄安”“河北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协会”公众号等渠道下载并填写《雄安新区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2024版)》,经本人确认签字,在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退休后返聘人员须由返聘单位加盖公章,退休后未返聘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申报。申报人员须将《雄安新区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申请表》(附件3)和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技能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专家申报-行业领域-姓名。2024年专家库到期专家如想入库仍需重新填写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主要分为材料初审、专业审查和资格审定。其中材料初审由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协会负责,主要查看材料提交是否过期、申报材料是否为手写签字、是否规范填报等,并根据人员申报行业领域进行汇总分类;专业审查由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组负责,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各组实际需求进行审查;资格审定由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办公室负责。
(四)公示与聘用
专家采用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根据工作情况续聘。超过聘期不再续聘的,自动失去专家库专家资格。拟聘用专家名单将在“安全雄安”公众号、“河北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协会”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纳入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专家库、应急协会专家库,并在公众号上发布正式通告。
(五)专家使用与管理
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协会将分别按照相应的专家管理制度、办法对专家进行管理和使用。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河北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协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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