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岗促就业,监察仲裁来护航——关于“求职陷阱”,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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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16

14:45:35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春风送岗促就业,监察仲裁来护航——关于“求职陷阱”,你知道多少?

2025-03-16 14:45:35 来源: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在这充满希望的春日,雄安新区春风行动招聘会为众多求职者带来了新机遇。但大家知道吗,求职路上也暗藏不少陷阱,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带大家了解一下求职中可能遇到的“陷阱”。

  陷阱一: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陷阱

  小李通过招聘网站应聘了一家公司,被某食品公司录取,入职后公司告知小李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4000元,试用合格后公司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入职一个月之后,小李发现公司的做法不妥,与公司沟通希望能够及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公司坚持认为试用期未满,拒绝为小李缴纳社保。小李很苦恼,这合法吗?

  解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同样属于劳动关系,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陷阱二:“保证金”缴纳陷阱

  小张在招聘会上被一家公司录用,办理入职时,公司要求交2000元保证金,称离职时会退还,主要是怕员工突然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小张犹豫了,这合理吗?

  解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向小张收取保证金的行为违反了此规定,小张有权拒绝缴纳。若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录用,小张可保留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陷阱三:“黑中介”陷阱

  小王经人介绍,在网上与A中介机构建立了联系。A机构称缴纳2万元中介费便可安排小王去B集团工作。小王在A机构的网页上没有看到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但A机构搪塞说许可证正在办理中,求职心切的小王没有多想便与A机构签了服务协议并支付了中介费。但是A机构以B集团不招人为由安排小王去了C公司。入职 C公司后小王发现工资仅4千元且不缴纳社保,当小王想请A机构再介绍一份工作或退还中介费时,却发现已经联系不上该机构了。

  解惑: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网络招聘服务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黑中介”,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求职者通过互联网或线下中介服务机构求职,应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合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要轻信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在确认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签订正式服务协议。一旦遇到“黑中介”,可保留证据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陷阱四:法定节假日“加班陷阱”

  小赵在一家餐饮企业工作,春节期间,公司安排他在大年初一到初三加班。小赵原以为能拿到三倍工资,可发工资时却发现,这三天的工资和平常一样。小赵询问老板,老板称已给小赵补休,就不用支付三倍工资了。小赵疑惑,这种说法对吗?​

  解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以安排补休来替代支付加班工资,小赵可与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规避求职陷阱,技巧看这里:

  一、仔细甄别招聘信息

  优先选择正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对招聘单位的资质、规模、信誉等进行多方了解,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平台查询企业注册登记、经营状况、有无违法失信记录等情况。对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薪资待遇保持警惕,自觉抵制“高薪低门槛”的诱惑。

  二、拒绝缴纳任何费用

  拒绝任何形式的收费要求,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费用都属非法行为。

  三、谨慎签订劳动合同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工作内容、试用期时长、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如有不明确或不合理之处,应与用人单位协商修改。

  四、警惕社保违法陷阱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

  五、妥善留存工作证据

  工作中,要注意保存与工作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服、加班通知、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在日后可能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支撑。

  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温馨提示,遇到求职陷阱,维权看这里:

  (一)雄安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1.雄安新区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

  电话:0312-5609569,地址: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乐安街58号

  2.雄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电话:0312-6388116,地址:雄县文昌大街308号

  3.容城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电话:0312-5610035,地址:容城县容城镇金容北街22号

  4.安新县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

  电话:0312-5320420,地址:安新县雁翎西路122号

  (二)雄安新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1.雄安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电话:0312-5609571,地址: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乐安街58号

  2.雄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电话:0312-6152116,地址:雄县文昌大街308号

  3.容城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电话:0312-5613351,地址:容城县容城镇市场街57号

  4.安新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电话:0312-5323161,地址:安新县雁翎西路122号

责任编辑: 贾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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