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俗称美瞳)是直接附着在人体角膜表面泪液层上,用于矫正视力、装饰改变角膜颜色的隐形眼镜,因其直接覆盖于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具有较高风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购和使用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查看企业资质,理性选择商家
线下选购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时,应从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其经营场所应公示有《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线上选购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时,要注意查看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标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备案凭证的编号;要注意查看网络销售的企业,是否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产品页面是否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要仔细分辨商家在网页上发布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禁忌症等信息,是否与《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载内容保持一致。
二、辨别合格产品,谨防假冒伪劣
购买前,应当查看所购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进口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应当附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
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入“数据查询”栏目,查询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朋友圈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三、规范佩戴眼镜,上报不良事件
佩戴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前,应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对镜片进行操作、佩戴、摘取、清洗、消毒和保存。如佩戴后出现眼部感染、炎症、视力下降等不良事件,应立即停止佩戴,及时咨询医师或到正规医院就诊,并将不良事件上报商家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四、留存消费凭证,维护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时,应当索要并妥善保存相关产品的购买票据,以便维权。如消费者发现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或者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假冒伪劣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