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强化综合执法保障,坚持“保障需要、厉行节约”原则,我单位拟采购一批执法装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保证该项工作廉洁高效有序开展。
(一)项目名称
启动区管理委员会采购执法装备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460000元),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运输、交通、税费等服务结束时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内。
(三)项目要求
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办督〔2020〕34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市监稽发〔2020〕35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采购明细。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两个及两个以上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7时30分。
提交申请书的详细地址:雄安新区容城县白洋淀大道153号C156室。未在规定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12-56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