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统一安排,省厅党组第二巡察组自2024年11月7日至12月6日,对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及雄县、容城县、安新县生态环境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科级领导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以及反映被巡察单位范围以外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
本次巡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日(提前五天不再接收)。
1.手机:13028690062(只接收短信)
2.电子邮箱:HBSSTHJTXCZ2@163.com
3.邮政信箱:河北省雄安新区0009号邮政信箱
4.意见箱:雄安国际酒店B座三楼西侧楼梯消防通道口处、容西大水办公区B座二楼
二维码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第二巡察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