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公告
按照省委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即日起对雄安新区开展巡视,时间2个月左右。现将有关信访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受理对象。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雄安分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省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人员。
二、受理信访内容。主要受理反映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问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关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三、信访反映渠道。设值班电话0312-6580821(8:30至12:00、13:30至17:30)、联系手机18830690160(只接收短信)、邮政信箱河北省雄安新区A007号(邮编071799)、电子邮箱hbswxsz12@hebei.gov.cn、专用二维码,在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白洋淀大道办公区、大水办公区显著位置设联系信箱,在群众工作中心设专门接访窗口。受理信访截止到2024年12月27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巡视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子邮箱hbswxsz00@hebei.gov.cn。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