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新区公共服务价格体系,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升雄安新区城市形象与营商环境,经雄安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雄安新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
(一)起步价(起步里程):7元/2公里。
(二)车公里基准价:1.6元/公里。
(三)低速或等候费: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含)时,每3分钟加收1元,不足3分钟不计费。
(四)空驶费:超过4公里后(含起步里程),在车公里基准价的基础上加收0.8元/公里。
(五)夜间行驶附加费:22点(含22点)至次日6点(不含6点),起步价7元(2公里内),2公里后在车公里基准价的基础上加收0.2元/公里。
二、其他事项
各相关部门要督促运营企业做好出租汽车计价器的调试和明码标价工作,在出租汽车醒目位置张贴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执行范围
本通知执行范围为雄安新区全域。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