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关于选聘雄安新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监督员的公告》及有关要求,按照初步审查、组织考察等选聘程序,初步完成了行风监督员的选聘工作,现对拟聘人选(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邮寄等方式向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姓名、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叶洪旗
联系电话:19801869090
联系邮箱:zhzfjjj@163.com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