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咨询雄安建交字【2023】82号文关于雄安新区2023上半年综合用工指导价的疑问
留言时间:2023年12月28日
留言内容:我单位承接位于容城县建设项目,施工时间为2023年2月至9月,该文发布于8月15日。该文要求容城、安新地区项目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该指导价,我方承接的项目是否可以采用该指导价?
答复时间:2023年12月29日
答复单位: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关于咨询雄安新区2023上半年综合用工指导价(雄安建交字【2023】82号)相关事项,建议依据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