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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官网

关于制定雄安新区托育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试行)

2023-11-09 18:40:31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雄安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雄安新区托育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打造儿童友好城市,按照《河北省定价目录》和《关于加强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雄安新区托育服务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雄安新区公办托育机构托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者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雄安新区城市一类幼儿园托育服务基准收费标准为383元/生·月,浮动幅度为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

  三、托育机构收费项目包括托育费以及伙食费在内的其他服务性收费。托育费可由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按月度或季度收取。伙食费等服务性收费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消费情况,按照非营利原则由经营者据实收取。除上述收费项目外,公办托育机构不得收取采暖费、空调费等其他费用。

  四、托育机构收费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内容与等级等内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五、执行范围为雄安新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试行期为一年。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3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 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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