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新区注册服务型企业给予补贴,需与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提供3个月工资发放记账凭证或银行代发工资对账单。
2.对新区注册的其他类型企业给予补贴,需与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提供3个月工资发放记账凭证或银行代发工资对账单。
3.对参建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给予补贴,需将合同、考勤、3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记账凭证或银行代发工资对账单录入雄安新区劳务实名制监管系统,并推送到河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
4.用人单位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一年内同一人只可申领一次。
1.对新区注册服务型企业给予补贴,需与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提供3个月工资发放记账凭证或银行代发工资对账单。
2.对新区注册的其他类型企业给予补贴,需与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提供3个月工资发放记账凭证或银行代发工资对账单。
3.对参建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给予补贴,需将合同、考勤、3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记账凭证或银行代发工资对账单录入雄安新区劳务实名制监管系统,并推送到河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
4.用人单位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一年内同一人只可申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