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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3-11-03 15:53:54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对科技企业库入库企业的支持政策

  1.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再贷款融资,支持票据融资,实行贷款贴息。

  2.给予开办补助。首次入库,给予补助。

  3.降低运营成本。对在新区孵化载体内租赁且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给予租金补贴。

  4.建立科技创新券制度。面向在库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

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支持政策

  1.对“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奖励。首次纳入新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奖励;首次评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再次给予奖励;首次评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再次给予奖励。对疏解到新区的各类“专精特新”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2.提高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提高在库企业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上限,使用范围和支付比例不变。

  3.鼓励技术联合攻关。支持企业牵头组建或参与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攻关,解决行业“卡脖子”难题,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研发补贴。

  4.鼓励智能设备投入。引导在库企业在科创中心中试基地等产业空间进行智能化设备投入,对投入强度大、提升效益明显的,按软件投入给予补助。

  5.给予地方贡献奖励。对新区产业贡献度较大的在库企业,按照贡献程度给予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品牌提升等方式不断做大、做优、做强。

  6.加强人才智力支持。落实《关于“聚焦新产业集聚新人才”产业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定期梳理企业急需人才需求,支持在库企业引进优秀毕业生、高端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实施订单培养模式,建立“高校—企业”实训基地,强化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保障。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

  7.对疏解至新区或新设立的,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发展潜力较大,有明确的上市意愿,并成立专门的上市筹备工作团队的科技企业库内企业,经新区认定后,纳入上市企业后备库,按照《关于服务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培育和支持雄安新区企业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雄安办字〔2021〕65号)中相关政策给予服务和支持。

对孵化载体库入库企业的支持政策

  1.支持孵化载体专业化发展。对首次入库的专业孵化载体,按其认定(备案)为省、国家级专业孵化载体的等级,依次给予专业化奖励。

  2.鼓励服务企业疏解。对引进和培育的(含毕业后认定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孵化载体奖励;对成功挂牌上市的(含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海外主板),给予孵化载体奖励。

  3.吸引在京科研机构在新区创新创业。支持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功能的专业化孵化载体,对产生单项高价值技术合同交易或累计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排名靠前的分别给予奖励补助。

  4.鼓励在孵企业积极创新。服务在孵企业获得高质量发明专利有重大突破,协助在孵企业完成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质押融资等融资的,视情况给予孵化载体奖励。

责任编辑: 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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