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新创建的新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支持,所需资金从新区财政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2.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职业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等活动,优先安排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相关人员参加。
3.每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从新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择优推荐。
4.三县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应积极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确保基地正常运转,促进基地发展,发挥其效能。
1.对新创建的新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支持,所需资金从新区财政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2.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职业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等活动,优先安排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相关人员参加。
3.每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从新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择优推荐。
4.三县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应积极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确保基地正常运转,促进基地发展,发挥其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