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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翎之声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选聘“政务服务体验员”的公告

2023-10-27 11:26:00 来源: 雁翎之声

  为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总要求,进一步拓宽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渠道,有效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难点堵点,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现决定面向全县选聘政务服务体验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务服务体验员的条件

  1.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安新县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工作;

  2.年龄介于18至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分析研究能力,能够客观真实地发现和反映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5.近期有事项办理需求且符合上述条件的群众优先聘用。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9日。

  三、报名方式

  1.单位企业推荐:请推荐单位填写《政务服务体验员报名表》(附件1)发至邮箱:axxzfwzx@163.com,电子邮件请标注“政务服务体验员报名表”。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自行下载《政务服务体验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后发至邮箱:axxzfwzx@163.com,电子邮件请标注“政务服务体验员报名表”。

  3.如有事项办理需求的群众有意愿成为“政务服务体验员”可随时电联0312-5119001,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四、政务服务体验员的职责

  1.积极参与多端体验活动,通过PC端、APP,以及办事窗口、自助终端机等办理端口发现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业务在工作当中的不足之处,并做好信息反馈、提出优化建议。

  2.积极参加政务服务工作相关座谈、调研、评估等活动,为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建言献策,主动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事前“打招呼”,利用体验员身份“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五、选聘程序

  1.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征集的“政务服务体验员”严格选聘标准,明确责任,建立“政务服务体验员”信息库,将体验员进行编号,详细记录体验员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承诺保护个人隐私,不随意泄露体验员的个人身份信息。

  2.聘任方式。“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聘用期为一年,自发布聘任书之日起开始履行职责。期满后视“体验员”参与工作的情况和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并进行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体验员”在任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自动解聘。

  六、开展政务服务体验活动

  1.体验活动主要方式

  体验活动采取集中组织与个人分散开展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组织由县行政审批局定期统一组织,个人分散体验由“政务服务体验员”结合自身工作领域、群众反映的问题等,进行自主体验,体验情况及时反馈。

  (1)线下体验。体验员可采取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亲自办的方式,“全流程”体验咨询、申请、受理、帮办、发证、评价等环节,从中发现办事不便、效率不高、堵点难点等问题。

  (2)线上体验。“网上办理”体验从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网、政通雄安APP小程序体验表单填写、材料提交等环节,查看页面是否高效、办理结果是否满意。通过政务服务一体机和部分自助终端查询、打印、申报事项,检验办理成熟度。

  2.体验活动的基本内容

  (1)对政务服务中心环境的体验。包括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指引指示牌的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母婴室、自助服务设备等各类便民设备运行情况。

  (2)对政务服务中心各业务窗口及帮办区的办事效率的体验。办事所需材料、环节、时限和网上办事等要素,是否设置服务专区、提供一次告知、服务指南、引导帮办等服务情况。

  (3)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的体验。工作人员是否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是否遵守其窗口工作承诺、服务是否热情、主动。

  (4)对政务服务中心履职行为方面的体验。工作人员是否存在酒后上岗、故意刁难申请人、与申请人发生争执、斗殴等问题,是否存在业务不熟、推诿扯皮等问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违规办件等问题。

2023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 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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