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第十二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授奖的决定》。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荣获“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
省政府质量奖是河北省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的最高荣誉,旨在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推进质量强省建设,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氛围。每届评选不超过10项组织奖、不超过10项个人奖。其中,组织奖评选主要包括“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导入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等多项指标。
今年5月,雄安集团申报了第十二届河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通过第一阶段的专家资料评审、省政府审批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在68家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进入组织奖现场评审环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评审专家们对雄安集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评审专家组指出,雄安集团以党建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以“四铁四心”文化打造雄安建设铁军,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了独特的质量管理优势。特别是在数字赋能工程质量监管、助推企业提质增效,以“铁心感恩”、换位思考的理念服务群众和相关方,打造“雄安服务”特色品牌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下一步,雄安集团将以此次评审和获奖为契机,持续开展质量管理长效提升工作,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牢质量观念和精品意识,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创造“雄安质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