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部分岗位出现空缺,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安排和工作需要,现对空缺岗位进行调剂补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补录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参加河北雄安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考试(2023年1月13日中国雄安官网发布公告),且笔试成绩在报考调剂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考生。
以下考生不在调剂补录范围:在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违纪行为的;体检未通过的;体检后放弃的;已招聘入职和入职后离职的。
(二)岗位及条件
本次调剂补录聘用制检察官助理2名,聘用制书记员5名。
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岗位详见《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调剂补录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调剂补录的方式
岗位调剂补录采取保留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再次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调剂补录程序和安排
(一)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0月7日9:00-10月10日17:00期间按规定填写《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调剂补录报名表》(附件2),并将签字盖章扫描版和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发至互联网邮箱xaxqrsks@126.com(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
2.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名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
4.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确定面试人选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以电话形式通知,证件审核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证件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
1.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2.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退役证、党员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考生不能提供有关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不得参加调剂补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报名人员,不再进入此后体检等程序。
2.总成绩计算:
书记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检察官助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政审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与政审程序的顺序为: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五)体检与政审
统一安排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政治考察。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同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在中国雄安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补录资格,在调剂补录的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招录资格。
报名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招聘公告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312-609856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5:00-17:30。
附件:
1.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调剂补录岗位信息表.xls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
202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