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雨污分流制度,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的区域,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相互混接。
【雄安之声】《天津市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2023-09-25 20:42:38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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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雨污分流制度,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的区域,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不得相互混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