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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部门联合财政票据随机抽查方案

2023-09-20 17:56:22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按照《雄安新区2023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雄安新区部门联合财政票据随机抽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联合抽查实施主体、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实施主体

  由新区财政部门牵头,联合雄安新区税务局开展工作。

  (二)抽查对象

  结合雄安新区实际,此项抽查的范围限于2022年新区本级认定的免税资格社团组织。

  (三)抽查比例

  按照5%的比例抽查。

  二、组织实施

  (一)抽查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二)抽查内容和事项

  1.财政部门:开具财政票据真实情况

  2.税务部门:使用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三)抽查任务分工

  1.名单抽取及派发。新区财政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新区税务局。

  2.新区财政部门联合税务部门,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

  (四)检查方式

  新区税务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社团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新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是保障财政票据有序管理的有效举措,新区财政部门、新区税务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新区财政部门、新区税务局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双随机、一公开”这种新型监管方式的内涵、工作流程、结果运用及检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3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 贾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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