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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2023年地方金融组织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2023-09-20 17:59:22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相关工作部署,根据有关规定,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定于2023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对新区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抽查依据

  依照《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事项,按照《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规定的法律依据、规范程序和检查方法对抽查对象实施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三、抽取内容

  (一)抽取检查对象。按照《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雄安新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检查对象库中,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规定的比例随机抽取。

  (二)抽查内容和事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业务经营许可检查;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各项变更事项审批、备案检查;地方金融组织一般合规性检查;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可能引发或者已经形成的金融风险;融资担保公司业务风险控制检查、禁止性业务检查、资金运用检查、业务信息报送检查;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类检查;典当行证照、资金运用、业务合规、信息数据报送、退出检查。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联合抽查从国办风险预警企业信用分类A、B、C、D、E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

  四、抽查方式

  (一)新区委托三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抽查检查。

  (二)执法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规定程序,及时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并根据实际情况中可能存在的执法风险,采取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记录现场检查情况。

  五、抽查结果运用

  (一)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做好抽查检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应予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将有关线索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检查结果应当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履行审批程序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公开。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8类。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三)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在作出处理后另行依法向社会公示。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3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 贾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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