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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来了!六问雄安楼宇经济政策!

2023-09-07 14:06:10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导语:为发挥楼宇载体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高端高新产业发展的功能作用,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制发了《加快引导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促进新开发功能片区楼宇经济发展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七条措施》)。为落实《七条措施》,新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对政策适用范围、奖励标准、申报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近日,雄安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解读楼宇经济政策,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问:楼宇经济政策有何亮点呢?

  答:一是加快政策兑现速度。为有效发挥奖补资金效用,服务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我们将按季度兑付政策。二是简化政策申报流程。秉持“强化监督简化流程”的原则,由楼宇运营主体负责统一申报,对入驻单位资金支持统一拨付楼宇运营主体,由其代为支付。

  二问:哪些单位可以申报楼宇经济有关政策呢?

  答:包括楼宇运营主体和入驻单位。其中,楼宇运营主体应为在新区范围内注册且正常经营的独立法人,持有新开发功能片区建设范围内、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经认定可出租、出售的商业和办公楼宇产权(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自用房、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医院、学校等);入驻单位一般须符合以下条件:符合新区产业准入要求,2022年12月31日后在新区范围内注册且实际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问:具体的奖励政策有哪些呢?

  答:一是鼓励楼宇高质量运营。对单幢楼宇引育入驻单位、提供疏解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人才引进服务等方面开展综合考评,达到星级标准的授予“星级”奖牌,并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鼓励发展主题特色楼宇。楼宇运营主体可根据单幢楼宇产业定位申请主题特色楼宇报备,报备后的主题特色楼宇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分档给予楼宇运营主体一定标准的一次性奖励,同时达到多阶奖励条件的可累计申报。

  三是鼓励楼宇运营主体二次招商。按照实际产生区域经济贡献的新增入驻单位数量给予楼宇运营主体每家5000元标准奖励,用于楼宇运营主体奖励招商团队。

  四是鼓励购置和持有经营用房。在楼宇购买物业用于经营的入驻单位,按照购置合同金额4%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和相关资金支持。

  五是鼓励入驻单位租赁经营用房。在楼宇租赁办公场地的入驻单位,按照年度合同租金的30%标准给予3年资金支持,设置累计奖补上限。在补助享受期内不得转租。

  六是鼓励入驻单位健康发展。对符合产业准入条件的入驻单位给予3年阶梯式资金支持,单一年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七是鼓励入驻单位员工培训。入驻单位新上岗的员工,参加已入驻楼宇的职业培训机构岗前技能培训的,个人支付培训费用的,按照培训费用85%、最高8000元/人标准予以补助,由入驻单位代为支付;入驻单位支付培训费用的,按照培训费用50%标准予以补助。

  八是鼓励单位高层次人才入驻。符合条件的入驻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

  四问:楼宇经济政策如何申报?

  答:由楼宇运营主体按季度申报,达到资金支付条件并按程序审定后,由相关部门或县按程序拨付资金。对入驻单位资金支持统一拨付楼宇运营主体,由其代为支付。

  五问:楼宇运营主体注册在县级如何适用政策?

  答:楼宇运营主体注册在县级的,新区财政部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分配至县级财政,由县级财政拨付。

  六问:楼宇运营主体委托第三方进行楼宇运营,可否申报政策支持?

  答:受楼宇运营主体委托的运营机构,可通过楼宇运营主体申报政策支持。

责任编辑: 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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