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雄安新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服务贸易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雄安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贸易数字化为基本手段,以数字贸易为未来发展方向,坚持创新引领、数字赋能,坚持分类施策、集群发展,坚持对标国际、扩大开放,推动雄安新区服务贸易规模扩大、结构优化、特色突出和全面发展,助力雄安新区实现层次更高、领域更广、辐射更强的开放型经济发展。
到2025年,部署一批数字化基础设施,形成一套数据跨境流动监管体系,聚集和培育一批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搭建一批特色产业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促成一批特色服务项目在线交易,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大幅提升,初步形成具有雄安特色的服务贸易产业集聚区。到2035年,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形成规模聚集,贸易结构显著优化,推出一批规则和标准创新成果,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与合作,基本建成贸易投资自由便利、资金跨境流动便利、人才从业便利、运输往来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服务贸易开放体系,为打造开放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实支撑。
二、重点发展领域
(一)着力培育信息和通信技术(ICT)服务贸易。鼓励通过空天地信息融合技术,发展卫星通信、导航和遥感服务贸易。鼓励发展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云、平台云、数据云、软件云服务、云计算整体解决方案服务、数据容灾备份服务、数据存储云服务等云计算服务贸易。重点培育数据内容审核、数据清洗、数据采集加工、数据标注、数据应用等大数据服务贸易。大力开展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咨询及整套专业解决方案服务,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智能交通、智能安防、制造流程智能化服务等人工智能服务贸易,以及区块链平台和技术服务等区块链服务贸易。
(二)稳步拓展金融服务贸易。支持银行、保险、证券、信托、股权投资基金等领域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积极推动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和结算试点,大力发展跨境结算、跨境支付、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各类跨境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发展金融科技,提高信息化、集约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为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提供全球化资金管理、境外投融资等服务。
(三)做优做强建筑服务贸易。支持建筑类企业积极承接通信、基建等海外工程项目,拓展对“一带一路”国家的勘察、设计和工程承包等服务出口。培育涵盖投资决策、城市设计、前期策划、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咨询顾问、施工指导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贸易。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全寿命期的集成应用,强化设计、生产、施工各环节数字化协同,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成果交付和应用,利用数字管控技术将建设过程服务延伸到物业管理和监管。
(四)加速聚集离岸服务外包。重点发展面向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软件研发、软件工程等软件外包服务;加快发展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教育等智慧解决方案外包服务;积极发展整合营销、精准营销、互联网广告等互联网营销推广外包服务;依托金融机构总部联动发展数据处理、档案管理、金融灾备等金融后台外包服务;适度发展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语言服务、法律、会计、咨询等专业外包服务,拓展专业服务国际市场。
(五)积极发展其他特色服务贸易。鼓励数字娱乐、数字影视、数字出版、创意设计等新兴数字文化贸易发展。培育发展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在线教育、数字化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数字文化和跨境旅游、海外演艺、国际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交互式、体验式的融合新业态。支持远程诊断、远程会诊及护理、远程医疗信息服务等数字医疗和中医药服务创新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聚集服务贸易企业总部。支持疏解央企在新区设立跨境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和跨境业务管理结算中心。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本外币离岸金融业务管理总部以及数据中心、清算中心、信用卡中心、研发中心等区域金融后台总部。为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国企业、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的总部、财务结算中心、运营中心、研发及共享服务中心等在新区落地开设绿色通道,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对重大项目给予资金、土地、能源、人才等全方位保障和支持。(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雄安自贸委、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新区有关部门,三县政府配合)
(二)打造服务贸易产业集群。建立服务贸易重点领域产业招商地图,针对产业链条关键环节精准引进一批发展基础好、资源整合能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贸易领军企业。建立服务贸易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种子企业储备库,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具有爆发式增长潜力的创新型服务贸易企业。建立服务贸易领域孵化载体库,鼓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孵化载体对服务贸易企业进行孵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入库企业及孵化载体一定奖励。(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雄安自贸委、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新区有关部门,三县政府配合)
(三)培育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和特色基地。开展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和特色基地创建行动,鼓励三县及各功能区块依托产业优势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错位发展的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和特色基地。制定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和特色基地创建指南,建立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和特色基地认定、评估和考核体系,加强对园区和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通过政府出资、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园区和基地建设、运营以及招引服务贸易重点领域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及专业机构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园区、基地的建设与运营,创新园区、基地建设运营合作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或基地积极申建国家级、省级特色服务贸易示范基地。(责任单位:雄安自贸委,三县政府;新区改革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培育发展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各类资金,支持社会主体建设和运营各类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撑、信息交流、教育培训、展示交易等公共服务。整合政府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资源,丰富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交易促进、数字化升级、金融保险、检验检测、信用认证、专业翻译、法律咨询、专利及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多元化公共服务。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动态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平台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管理。(责任单位:雄安自贸委、新区改革发展局;新区有关部门,三县政府配合)
(五)推进跨境贸易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搭建高效便捷的国际互联网数据通道,支持电信、移动、联通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依托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部署国际互联网通信服务设备,建设运营国际互联网数据通道,为园区及企业提供国内外互联互通、数据高效传输的国际互联网环境。支持园区及企业通过国际互联网数据通道高效访问海外网络资源、进行国际通信、开展跨境业务经营,提升企业在国际金融服务、国际文化交流、国际总部办公等方面的通信能力。加强对国际互联网通道的服务管理,做好运行质量检测分析,保障专用通道网络和数据安全。严格落实国家数据安全法规政策要求,在国家数据跨境流动监管体系下,结合新区服务贸易发展需要,在特色领域积极探索安全规范的数据跨境流动方式,探索开展跨境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工作。(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宣传网信局;新区有关部门配合)
(六)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结合雄安新区服务贸易产业发展特点,编制服务贸易统计指南,重点开展数字贸易领域统计研究工作。依托新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搭建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平台,建立服务贸易重点企业联系库,开展重点企业直报,强化统计分析,为服务贸易发展战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雄安自贸委;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人行雄安营管部、外汇管理局雄安分局等新区有关部门配合)
(七)深化服务贸易领域扩大开放。落实国家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逐步放宽和取消与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移动等模式相关的限制性措施。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数据流动、知识产权保护、争端解决机制、新型数字贸易规则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提升服务贸易领域制度型开放水平。(责任单位:雄安自贸委、新区改革发展局;新区有关部门配合)
(八)提高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推动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简化单证审核程序,提升企业跨境结算效率。对跨境电商、国际会展、科研设备和生物材料等与服务贸易相关的物品实施更加便利的通关措施。依托综合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创新检测维修、融资租赁等新业态的海关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外汇管理局雄安分局、雄安海关;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雄安自贸委配合)
(九)加强金融保险支持。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服务贸易企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拓宽轻资产的服务贸易企业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无担保信用融资、保单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等多元化融资服务。加强与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合作,推动设立雄安新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鼓励龙头企业建立服务贸易细分领域发展专项基金。深化“政银保”合作,鼓励企业购买服务出口信用保险,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出口项目给予保费支持。(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雄安自贸委、人行雄安营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服务贸易标准制定与推广。鼓励服务贸易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并给予国际资质认证奖励。支持在数据安全和交易、绿色低碳贸易、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领域开展团体、行业和地方标准的研究制订,积极推荐申报为国家标准。依托雄安新区大数据交易中心、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各类服务贸易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研究制定交易结算、技术支持、认证认可等方面的标准,探索具有雄安特色的服务贸易标准体系。(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雄安自贸委;新区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加强服务贸易交流合作。积极策划主办雄安新区数字贸易交易峰会。成立雄安新区数字贸易协会,整合行业产业资源,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吸引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相关国际知名论坛和组织在雄安设立中国代表处。整合全球数字贸易相关研究咨询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平台等资源,探索组建全球数字贸易合作发展联盟,促进数字服务领域的国际贸易合作与投资往来。(责任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雄安自贸委;新区有关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新区服务贸易管理机制,成立由新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立服务贸易跨部门统筹协调决策机制,协调解决行业痛点堵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对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考核管理,压实各方责任,有效推动服务贸易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新区各有关部门,三县政府)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以及省级、新区级各领域相关政策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新兴服务出口和重点服务进口,支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落实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在新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开展服务出口退税申报,进一步压缩办理退税申报时限。(责任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雄安自贸委、税务局、外汇管理局雄安分局、雄安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将服务贸易领域紧缺人才优先纳入新区人才保障体系。推动构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校、中介机构和企业紧密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疏解高校积极开展服务贸易相关专业和学科建设,建设服务贸易人才实训基地。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和停居留政策,探索实施更加便利的境外专业人才来雄执业政策,建设国际化人才集聚高地。(责任单位: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雄安自贸委、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法治保障。推动建立新区司法服务保障体系,切实发挥司法在纠纷解决与服务贸易行为引导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自贸试验区内推动设立法治服务集聚中心,汇聚审判机构、仲裁机构、公共服务、律师服务、法治研究等多方力量,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设立自贸区法庭与自贸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等专门审判机构,为服务贸易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便捷、高效、专业化的司法服务。(责任单位:雄安中院、党群工作部、综合执法局、雄安自贸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