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容城、安新县安委办,新区各有关部门,各片区管委会,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片区指挥部,雄安集团:
为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弘扬应急管理正能量,新区安委办决定组织开展雄安新区第二届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雄安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提升新区全民安全素质;
2.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新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减灾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3.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普法等题材,通过隐患随手拍、书写《安全生产法》等艺术表现形式,更加生动地向公众科普安全知识,传播应急安全文化,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4.投稿作品必须贴合活动主题,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密切相关,与征集要求不符的作品,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作品类型和标准
1.书法作品:书法篆刻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篆刻请附释文。书法作品要求竖幅且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
2.绘画作品:绘画作品种类不限,作品要求竖幅且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
3.摄影作品:体现新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安全宣传的优秀作品,构图精美,用光讲究,具有艺术感染力。拍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无人机均可。作品单幅、组图、黑白、彩色均可,作品不得加边框、水印、签名、合成等修饰。作品规格:长边不小于1920像素,不低于3MB,JPG格式。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同一作者限投5幅(组),组照4-6幅。
(三)创作要求
1.作品内容不能含有任何商业广告,作品创作者(团队)须对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联合版权的要在作品说明中备注)。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如发现作品有抄袭、盗用等侵权问题,将撤销该作品展览资格,因侵权引发的法律纠纷由作品报送单位或个人自行处理,主办方不承担侵权责任。
2.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享有进行公益传播的使用权。可用于对外宣传、出版、新闻报道、展览展示等,不再另付费用。由于人力有限,所有投稿作品不予退还。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按照发布启事、征集作品、整理初选、组织评审、展示展览、公布结果六个步骤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止,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征集作品;
2023年9月10日至20日,对报送的作品进行整理、分类和初审,陆续在“安全雄安”上展播征集作品,同步开展专家评审与大众评审;
2023年9月21日至9月25日,根据专家评审和大众评审意见,确定入围作品、获奖作品。
(二)组织方式
征集作品有单位组织推荐和个人参赛两种方式,新区各企事业单位作品收集后统一报送,个人参赛自行报送,报送时要确保作品符合本通知要求。
(三)报送方式
所有书画投稿作品,选择实体邮寄的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与身份证相符)、所在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所有摄影作品文件名应为“姓名+标题+单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所有报送作品都应附作品登记表并填写内容简介(200字以内,包括创作时间、场景介绍、事件要点等信息)。
书画作品邮寄至河北省容城县容西大水办公区,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电话0312-5620690。书画作品扫描件和摄影作品发送至邮箱xaajxjz@126.com。
四、作品评选
活动设入围奖、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颁发精美奖品及获奖证书。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报送作品情况确定,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组织发动情况及报送作品质量和数量确定。
附件:雄安新区第二届应急管理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作品登记表
河北雄安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