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主汛期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采取加强低洼地带管控、做好排涝河道调度、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建立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等措施,全力备战主汛期,抓细、抓实、抓牢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加强低洼地带管控。重点聚焦下凹式立交桥、地铁、隧道、地下停车场等低洼地带,预置充足的防汛物资和应急抢险设备,强降雨时加强低洼风险点现场值守,及时对低洼地带积水进行强排。尤其是下凹式立交桥、隧道积水达到警戒水位时,要主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及时采取断交、封控措施,提醒车辆和行人绕行,坚决避免发生车辆被淹、人员溺亡事故。
做好排涝河道调度。突出城市河道的排涝功能,提前降低河道水位,腾空管网和调蓄设施,保持雨水蓄滞空间和排水通畅,防止因水位顶托影响雨水排放。对河道闸门全面巡查试运行,确保启闭正常。配合水利部门实施洪涝联排联调,对河湖、水闸、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实行统一调度,避免洪涝叠加引发城市内涝。
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强降雨期间,各地要加强城市道路、窨井盖等设施巡查,随时修复水损部位,补齐丢失、破损的窨井盖,落实防井盖漂移、防坠落措施,加强道路两侧广告牌匾安全检查,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对积水路段进行城市照明漏电检测,防止发生行人触电事故。
建立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按照地理区位,全省划分北部、中部、南部三个应急联动片区,实行省内统筹调度。本地区城市出现内涝灾害且当地应急力量无法有效应对时,要立即上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筹调度片区内城市就近支援或片区之间相互支援。
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涝情,出现极端降雨或内涝积水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防涝抢险应急指挥机制运转有序。坚持雨情涝情一日一报制度,及时报告内涝积水情况、成因及应对措施,出现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
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加强施工围墙、高切坡、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安全排查,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落实支护、排水等防护措施,严防出现滑坡、倾倒、坍塌等危险情况。启动城市排水防涝Ⅲ级应急响应后,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要及时停工,特别是有深基坑的工地要提前做好停工准备,落实施工人员转移避险安置工作,严禁在低洼处设置办公区和宿舍区。(记者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