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雄安新区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举措:
一、切实筑牢政治忠诚,确保法院工作政治方向正确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雄安新区的功能定位、使命任务和原则要求,紧紧围绕“五新”目标,找准司法服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研究出台具体落实意见。坚持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议题,在全区法院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
2.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雄安法院落地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党委支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分工负责推动各项任务末端落实。
3.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根本任务,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第3次到雄安新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开展主题教育和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大局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一体融合抓实建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聚焦“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围绕服务保障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质量疏解发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高质量调研推动高质量司法,谱写司法护航雄安新区建设新篇章。
二、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增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内生动力
4.精准服务大规模建设和承接疏解。建立涉疏解企业四类案件标识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深入分析研判全区法院案件数量、结构和发展趋势等情况,加强前沿性问题和类型化案件研究,制定相关案件审判工作指引,统一裁判标准。优化企业服务机制,构建疏解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专题培训会、法治宣讲会,全面开展“法官一对一联系企业”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前做好风险防控。持续完善自贸区司法服务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全区涉外案件集中管辖,推动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
5.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健全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机制,召开白洋淀流域案件集中管辖司法论坛,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出台加强环境资源审判能动司法意见。加强宣传教育,在白洋淀鸟类博物馆建设生态环境司法科普环保教育实践基地。深化院校合作交流,推动与河北大学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6.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依法严惩阻挠破坏承接疏解重大项目建设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工地盗窃、恶意阻工、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依法惩处金融领域、涉知识产权等犯罪活动,为疏解企业打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性审查工作,联合新区检察分院、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出台实施意见,督促疏解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7.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设立新区行政审判中心,建立法官+助理调解、执法员调解、律师调解、专家调解专业队伍。依托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定期筹办年度工作会议,适时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任务。举办行政审判实务研讨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促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聚焦企业痛点堵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8.提升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质效。构建商事合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全面推行小额诉讼程序,持续缩短解决商业纠纷耗时。完善法律适用统一工作机制,推进类案和新类型案件强制检索,确保法律适用统一。制定完善破产审判制度规则,加强破产审判团队专业化建设,推动建立执行转破产工作制度,健全破产府院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
9.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在线司法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立案、缴费、开庭、送达等一体化线上诉讼服务。推行立案窗口“履职践诺”制度,做到线上、线下、跨域立案无缝衔接。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设施,设立专门涉企立案窗口。实现诉讼退费从申请退到主动退,简化审批流程,依法及时退还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实现12368诉讼服务热线集约,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事项转办、投诉建议等“一号通办”诉讼服务。
10.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庭,谋划建设自贸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打造“速裁+快审+精审”审判模式。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研究制定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加强区域协同联动,与京津法院、行政部门共享技术调查官及调解资源,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工作格局。
11.提升执行服务保障水平。研究发布执行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建立快立快执“高速路”,慎用强制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常态化曝光全区法院失信名单,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深入推进出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制度试点,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攻坚“四统一”执行改革,加快建设执行事务服务中心,谋划启动“雄执雷霆、雄执助信、雄执护航”系列攻坚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执行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全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12.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制定诉前调解工作办法,对接联动行政执法、工会、妇联、专业仲裁机构等单位、调解组织和社会力量,构建“十调联动”工作机制,开展全流程在线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引进商事调解组织进驻法院,加大商事案件调解力度。推进法官服务站进驻企业农民工维权中心,及时稳妥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人民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制度,出台“有信必复”十条举措,规范人民群众来信办理流程。
13.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加快容东片区、容西片区人民法庭建设进度,以“品牌法庭”“专业化法庭”为抓手,推动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依托人民法庭和社区(乡镇)法官服务站,建立“法官+网格”工作机制,由最高法院挂职青年法官联系法官服务站,推进“无讼乡镇、村街、社区”创建,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
五、加强普法宣传和人才培养,积蓄雄安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人才力量
14.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典型案例常态化发布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加强法治副校长制度建设,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建立庭审观摩、巡回审判等工作机制,搭建法院与人民群众零距离交流沟通平台。
15.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司法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与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国际化、高层次、复合型审判人才。充分发挥最高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功能,拓展高端论坛载体,邀请最高法院法官、京津冀法学专家学者等开展审判业务指导。谋划实施十五条举措,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力锻造过硬法院铁军,以“廉洁雄安”保障“雄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