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国内关于房屋安全方面的问题屡次出现,湖南长沙“4.29”重大房屋倒塌事故社会影响恶劣,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及哈尔滨私拆承重墙事件教训惨痛。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亲自部署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国务院、河北省政府陆续印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立即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加强雄安新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前期工作安排,结合新区实际,制定《雄安新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国办发明电〔2022〕10号)等。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为总则、房屋使用安全、房屋装修安全、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和应急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和实施时间及有效期8章44条。要点如下:
(一)构建新区、县、乡三级管理体系。针对目前新区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构建房屋安全层级管理体系。一是明确新区管委会负责新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职责,各部门对行业内房屋安全工作统一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二是强化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的综合协调、组织处置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的职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的监督管理;三是突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工委)、新建片区下辖社区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协助、配合和组织实施危险房屋治理和应急处置、安全巡查等职责。
(二)建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体系。房屋使用安全是关键环节,强调房屋安全责任人的责任。一是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人的确定原则;二是细化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承担的相关房屋安全责任;三是落实安全隐患较多的建筑幕墙和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责任主体,明确建设单位和房屋安全责任人分别承担的房屋安全责任。
(三)规范房屋装修。房屋装修是影响房屋安全的重要因素。一是明确房屋装修的原则,应当保证房屋的整体性和结构安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许可手续,同时明确不需办理许可手续情形;二是对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作出细化规定;三是规定实施装修登记制度的相关内容。
(四)推行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一是明确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情形;二是对鉴定机构、鉴定人员、鉴定期限和鉴定结论等方面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明确可开展危险房屋治理。针对新区管控的特殊状态,明确提出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未列征收计划的,住宅类为个人唯一住房,房屋安全责任人可开展加固或重修的房屋治理措施,并对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房屋安全责任人的义务两个方面作了要求。
(六)构建房屋安全监督网络。加强房屋使用安全日常管理、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由新区、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社工委)、新建片区下辖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组成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网络,高效推进房屋安全末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