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为此新区应急管理局谋划开展雄安新区2023年校园地震避险疏散演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2023年校园地震避险疏散演练
(二)项目内容
一是地震科普培训与脚本编制。主要包括为参与演练人员开展防震知识科普培训以及演练相关工作研究,演练工作方案策划与编制,演练总脚本和子科目脚本编制,专家技术支撑(情景构建、方案脚本指导)等。二是演练现场场景布设。主要包括根据场地情况对场地进行布置以及音响灯光等效果。三是演练前期视频拍摄制作。主要包括演练科目前期视频拍摄(导演、摄像)、无人机航拍、导调指挥、技术保障,演练科目前期音视频整理、剪辑制作,视频内容梳理、设计、剪辑、制作等。四是后期制作。主要包括后期配音以及剪辑成片2部,一部地震校园科普知识宣传视频,一部校园地震疏散演练科普视频。五是为校园师生订制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手册500份。
(三)项目时间:2023年5月底前完成。
二、项目概算
本项目概算8万元。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广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完善的保密制度。
(四)具有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未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未被政府采购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七)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资格审查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规模、主营业务;主要业绩(需附合同);专业技术力量的介绍;其他优势等。
(二)资质证明资料:法人身份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等。
(三)比选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18时。
(四)投递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豪丹路与大水街交叉口南行50米路东,容西大水街办公区A座406。需递交纸质版材料7份(1正6副)及电子版材料1份,纸质版必须密封装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五)其他补充资料(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补充)。
(六)联系方式:减灾救灾组 0312-5628385 xaxqjzz@163.com
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