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形成更多集成性系统性制度创新成果,为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提供有力制度支撑,拟开展雄安自贸试验区制度集成创新研究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制度集成创新研究
二、项目概况
围绕落实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雄安片区相关的各领域改革试点任务,立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和雄安新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建设,聚焦促进雄安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高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聚力推动雄安自贸试验区建成高端高新产业开放发展引领区、数字商务发展示范区、金融创新先行区,拟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开展针对雄安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系统性集成性研究,探索形成协同组织各部门的制度创新工作方案、统筹推动疏解企业与本地企业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制度创新重点和创新举措、协调内外资源的创新事项落地方案、指导创新事项的案例总结和成果提炼、评估与提升制度创新成效。
三、服务内容和成果形式
(一)强化并规范制度创新的开展与集成
配合雄安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形成《雄安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等。
(二)统筹并研究制度创新重点突破方向和创新举措
密切联系广泛调查研究与对标对表,认真查找雄安片区制度创新事项、集成创新与工作组织中的堵点难点,找到目前制约发展的制度性约束,及时跟踪外资外贸发展趋势和战略性政策变革,提出未来1-2年可能有所突破的事项和突破方向,形成《2023-2024年雄安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重点领域清单》、《2023-2024年雄安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拟争取政策清单(或突破事项清单)》及必要说明材料。
(三)协调并协助创新事项的落地实施
1.配合雄安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开展制度创新推进工作,研究确定需要细化落实的创新事项,起草具体实施方案或实施举措。
2.针对已推进实施的创新事项,通过调研等方式,定期对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针对先行先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实施调整意见。
(四)指导并开展创新事项的案例总结和成果提炼
1.规范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体现形式并提高成果质量,形成《雄安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和制度创新案例汇编》及《制度创新案例编制指南》。
2.按照商务部、省自贸办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事项的提报和修改要求,协助雄安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完成至少15项改革创新经验或制度创新案例的提炼和上报,其中至少有2项上报至商务部,至少有一项获国家级复制推广。
(五)评估并提升制度创新成果成效
1.以同类型国家级创新案例的标准,对雄安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进行整体质量评估、成果统计和成效分析,提出提升建议,并按照省自贸办要求配合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
2.不定期参与雄安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相关会议、配合和宣传推介活动,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和咨询服务,并提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整体提升方案。
四、申报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
(二)服务资质。参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机构;项目可由最多2家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需具备开展自贸试验区及京津冀相关课题研究的成功经验和案例,并在申报时自行提交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人员需至少包含具有高级职称的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3名及以上,团队名单随参选文件提供,且名单上人员作为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需在整个服务期保持稳定。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团队负责人平均每季度不少于一周时间、团队主要成员每季度不少于两周时间在雄安新区现场或有关地区参与实地调研和讨论,1名团队成员须在雄安新区提供长期驻场服务;服务期间,能够按课题需求方要求在雄安新区组织国内外行业专家、学者、相关部门人员(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人员总计不少于5人)参加的研讨会(非本课题结题评审),原则上不少于一次;具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的完备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的良好信誉。
(三)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共计49万元,参选单位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为无效投标。项目报价采用总价报价,费用包含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应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差旅费、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服务范围内需求内容如有变更,费用均不予调整。最终支付合计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合同总价预算。申请时请自行考虑,慎重报价。
(四)成果归属。此次咨询服务产生的成果归雄安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所有。
五、比选程序和合同执行
(一)提交申报材料。如实填写《雄安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比选申报表》,盖章后一式3份提交雄安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纸质版可邮寄或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同时一并提交电子版。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4日。
(二)确定服务单位。征集结束后,由雄安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组织专家开展项目比选,择优遴选确定服务单位。最终结果在雄安新区门户网站公布公示后,与入选服务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三)合同执行。咨询服务单位需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提交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雄安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四)项目验收。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比选公告、参选文件组织验收。
六、联系方式
张贤 19933336337 姚文学 19801988026
地址: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新区管委会办公楼255室
邮箱:xaftzp@126.com
附件: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制度集成创新研究项目比选申报表
雄安自贸试验区管委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