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要求,创造“雄安质量”,从严治理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问题重复发生,制定以下四条措施。
一、紧盯违规企业,实施差别监管。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工程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回马枪”式检查,同时将检查延伸至违法违规企业在新区所有承建项目,抽查单体工程比例由5%提高至10%。
二、严肃责任追究,严处屡次违法。对项目建设周期内屡次出现质量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依法顶格处罚,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将违法违规行为抄送该企业的上级企业或主管部门。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应当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移送有关机关进行处理。
三、严格信用惩戒,震慑违法行为。雄安新区建设执法部门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全部按时录入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信用惩戒,使违法违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剖析典型问题,强化质量教育。针对每轮检查发现存在反面典型问题的工程,组织新区所有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召开质量专题教育大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教育警醒各方责任主体强化质量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