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2022年度离校未就业及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8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教师188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05名,小学教师24名,初中教师17名,高中教师42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四、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3月20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3月2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3月20日(含)以后出生。
4.报考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尚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
5.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须取得对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5日通过雄才招考平台(网址:www.ixczk.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政策咨询:0312-5628212
技术支持:0312-5629909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5:00-17:30。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范填写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二)简历筛选
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按照招聘计划数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个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4.按照公告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的相关材料。
(五)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心理测试
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重要依据。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八)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察的顺序为: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
(九)体检和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经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报考人员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视情况进行递补。
(十)聘用和上岗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按学段分学科统一进行选岗分配、安排上岗。
六、政策和待遇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聘用后,经考核后择优纳入新区编制管理,按照雄安新区有关标准确定薪酬待遇;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纳入新区编制管理。
七、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网站或邮件等方式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河北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