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河办〔2022〕37 号)文件精神,在先期报送的初步推荐人员(单位)基础上,经河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现就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河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
雄县河长制办公室、安新县圈头乡人民政府
(二)河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个人
马志懂 安新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范佩峰 容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河北省优秀河(湖)长
张雷刚 安新县端村镇党委书记
朱 峰 容城县平王乡党委书记
二、公示时间
2023年3月7日至3月11日。
三、反馈渠道
请对相关人员信息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势实名反映问题。
电话:0312-5621528
邮箱:351765539@qq.com
地址:白洋淀办公区C368办公室
河北雄安新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