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就近办事,日前,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3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乡镇的公告,提出自2月8日起,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护士执业注册”3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至各乡镇办理。如有需要,企业和群众可就近到本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有效减少群众跑办次数,全面提高为企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全面提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水平,安新县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提出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应参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的监管措施和安新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同步制定行政许可事项监管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按照要求,安新县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防止在审批过程中出现违规增设条件和材料、超期审批、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将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记者 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