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企业可以申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申报新区重点龙头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申报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产品电子商务和休闲农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直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主营产品销售占比: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产品电商和休闲农业为主,企业经营的农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70%以上。
3.企业规模:
(1)生产型企业:企业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200万元以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或设施化种植面积300亩以上,高档花卉、药材种植面积200亩以上(采用设施栽培面积可叠加计算)。
(2)加工型企业:企业总资产8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年利税100万元以上;企业所用原料以本地为主,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300户以上,联结基地种植业面积500亩以上,实行订单式或最低保护价等形式收购;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产品科技含量较高,产销率在70%以上。
(3)流通型企业: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蔬菜、粮油、果品等批发市场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
(4)农产品电商企业:总资产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以互联网方式销售农产品收入占农产品销售收入之比达60%以上,从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建基地直接采购农产品占所销售农产品总量的比例达到50%,带动农户500户以上。(5)休闲农业企业:总资产8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
4.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应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足额计提折旧,无重大涉税违法行为。
5.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低于60%;近两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不良信用记录。
6.企业带动能力: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3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企业通过订单、合同等方式采购的新区内农产品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7.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达93%以上。
8.申报企业不存在违法违规用地情况。
9.申报企业原则上是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
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如何进行申报?
申请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雄安新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推荐表;
2.工商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介绍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单行材料(2000字左右),包括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建设原料生产基地情况,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情况,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情况,以及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参与公益事业等情况;
4.雄安新区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情况表;
5.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如是复制件需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确认);
6.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出具的企业对农业生产、农户带动能力及利益联结证明;
7.企业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出具的企业近两年纳税情况证明;
8.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近两年资信情况证明;
9.初级农产品须由所在地农业部门、深加工产品须由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两年内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书面证明;
10.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证书(复印件)、企业及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品牌证书(复印件);
11.企业所在地县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证明;
12.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情况。
申报过程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并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2.乡镇初审、县级复审。乡镇对照龙头企业评选认定条件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3.推荐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向雄安新区推荐候选企业名单。
三、如何进行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雄安新区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采用评审制,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在新区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期间,从农业经济、农产品加工、种植养殖、财务审计、研究单位等方面选取一定比例的专家成立专家组,负责对各县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
认定程序
1.材料初审。雄安新区由公共服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2.专家评审。雄安新区由公共服务局组织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3.征求意见。雄安新区由公共服务局汇总初审和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候选名单,征求新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
4.发文公布。拟认定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雄安新区管委会同意后发文公布。
四、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福利?
经认定公布的新区重点龙头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新区重点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可享受新区重点龙头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