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当前稳定经济发展的重点政策措施》的通知
雄县、容城、安新县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
《关于当前稳定经济发展的重点政策措施》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23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当前稳定经济发展的重点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已有稳定经济发展政策成果,持续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回稳向好,制定以下重点政策措施:
1.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2月底前组织集中开工活动,3月底前组织一次重点项目观摩拉练活动,尽快释放促进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对列入2023年新区本级政府投资的新开工项目,经认定2023年3月31日前、6月30日前开工建设的,分别额外奖励40%、20%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牵头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配合单位:新区各部门、新区三县人民政府、雄安集团)
2.加大支持促消费力度。统筹5000万元资金,组织开展“购享雄安”活动,面向家电、家具、餐饮、商超等重点领域进行消费补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资金,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专场,扩大对新能源汽车购车支持力度;安排不低于100万元资金,促进电商经济发展,组织电商促消费活动专场,对销售额排名靠前的电商企业给予奖励;安排100万元资金,春节期间开展年货消费补贴,为消费者提供实惠。(牵头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各相关单位、各片区管委会,配合单位:新区三县人民政府)
3.促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优化企业扶持资金兑付方式,符合“小升规”“专精特新”“百项转型”奖励支持政策企业,免申即享、即享即补。对2023年上半年产值达到1亿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应给予半年产值0.2‰的一次性物流补贴。加快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资质审批,鼓励企业改建N95口罩、四类药品、抗原试剂等重点防疫物资生产线,符合条件的可在“百项转型”工程补助基础上额外提高不超过10%补助比例。(牵头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配合单位:新区三县人民政府)
4.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对新区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全年6个月房租,同时对于用水、用气、用电价格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运营补贴,单家企业最高1万元。(牵头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住房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各片区管委会、雄安集团,配合单位:新区三县人民政府)
5.促进文旅行业恢复发展。对新获评的4A级以上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省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五个100”分别奖励30万元;对新获评的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四星级酒店、国家丙级以上旅游民宿等分别奖励10万元(同一单位多个荣誉的仅可获得一次奖励)。支持发展冰雪、文化、体育等多种旅游业态,对经认定经营时间长、产品丰富的景区(点)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牵头单位:新区宣传网信局,配合单位:新区三县人民政府)
6.延长贷款还款期限。对于2022年第4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各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借款人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牵头单位:人行雄安营管部、新区改革发展局,配合单位:新区三县人民政府)
7.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新区范围内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传统产业企业、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按照不高于贷款合同签订当日执行的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予以贴息,每户传统产业企业、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对新区范围内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科技入库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签订实际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每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人行雄安营管部,配合单位:新区三县人民政府)
8.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新区注册服务型企业在新招用雄安新区三县户籍人员(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在雄安新区产业互联网平台进行注册并经新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可在平台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资金,补贴标准1000元/人,新区注册的其他类型企业和参建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补贴标准500元/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每成功介绍一名新区三县户籍人员成功就业(在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每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每年最高可申领20万元。对吸纳2年择业期内全日制大专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见习单位,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对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补贴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执行。对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10%。(牵头单位:新区公共服务局,配合单位:新区三县人民政府)
9.支持扩大外贸企业进出口规模。对年出口额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10万美元的企业,增长部分每1美元补贴0.04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根据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对列入其中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年度进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补贴10万元,每增加100万美元增加补贴5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雄安自贸委,配合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三县人民政府)
10.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会展。对参加经新区商务部门确定的境内重点线下展会的外贸企业,给予展位费用最高80%的补贴,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开拓国际市场,对参加河北省商务厅组织的境外重点线下展会(含代参展)的企业,给予展位费用最高40%的补贴;对参加经新区商务部门确定的境外重点线下展会(含代参展)的企业,给予展位费用最高60%、展品运输费用最高50%的补贴,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牵头单位:雄安自贸委,配合单位:新区改革发展局、三县人民政府)
本政策措施执行中国家、省有相关规定变化调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已出台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有明确时限的,按其规定时限执行;无明确时限的,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