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新区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在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扎实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我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公开,对新区范围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抽检了预包装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等样品,抽检信息均在网站进行公示。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流程图、救济途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及政府采购领域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信息。2022年全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包括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在内的政务信息共计21条,发布工作动态共计36条。
(二)依规办理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度我局围绕征迁、安置住房分配、自然资源管理等群众较为关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公开申请、本局收到公开申请均已依法依规进行答复,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均达到100%。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完善局内《法律审核工作规则(试行)》、信息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流程,对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拟答复内容审核把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界定准确。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加强与新区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依托中国雄安官网、人民雄安网、官方公众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平台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发布公示公告及工作动态。在“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梳理汇总了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领域主动公开事项,及时动态更新。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明确1名分管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名工作人员落实具体工作,建立登记办理台账,确保了工作高效顺畅开展。二是开展法治培训。组织专家和法务团队开展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律法规等在内的业务培训2场,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规范。2023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围绕涉及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事项及公共服务工作主动公开,推进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二)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创新信息公开手段,助力政务公开信息精准传达。
(三)强化业务能力素质。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