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有关部门,雄县、容城、安新县放管服办: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96号)相关要求,我们梳理形成了雄安新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公布的《目录》在“河北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对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核对,做好认领维护及发布工作,并做好有关清单的调整衔接。
二、严格遵照执行。要切实维护《目录》的严肃性,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按照《目录》履行监管职责,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应当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实行统一动态管理。
河北雄安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