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雄安之声】两部门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2023-01-10 19:38:20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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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