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雄安新区市场主体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或提交2022年度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雄安之声】雄安新区市场主体2022年度报告报送公示
2023-01-05 22:50:41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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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雄安新区市场主体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或提交2022年度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