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2022年度及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8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教师283名,应届毕业生包括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其中幼儿园教师70名、小学教师129名、初中教师64名、高中教师20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专科、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部属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在工作报到时提供。
5.报考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尚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
6.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须取得对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8.身心健康。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政策和待遇
招聘教师聘用后,经考核择优纳入新区编制管理,按照雄安新区有关标准确定薪酬待遇。
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纳入新区教育系统编制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20日通过雄才招考平台(网址:www.ixczk.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政策咨询:0312-5620817;0312-5628212
技术支持:0312-5629909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填写规范填报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二)简历筛选
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通过后通知参加适岗性评价。
(三)适岗性评价
考核组对通过简历筛选人员综合素质、工作潜力、报考意愿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
(四)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笔试采取集中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心理测试
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重要依据。
(七)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八)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察的顺序为: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九)体检和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经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报考人员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聘用和上岗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按学段分学科统一进行选岗分配、安排上岗。
六、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河北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