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0月20日至次年的5月10日为森林草原芦苇防火期,金灿灿的芦苇上端银白的芦花随风舞蹈,象征着白洋淀人家的财富。芦苇极易燃烧,火灾主要发生在芦苇枯黄时期和收割季节。一旦发生火灾,蔓延十分迅速,能形成大面积火场,有时会延烧很长时间,因此做好芦苇湿地防火工作十分重要。
当前,已进入火灾高发期、易发期,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草原芦苇防火,遵守森林草原芦苇防火规定,严防森林草原芦苇火灾发生。在此,呼吁广大居民,在安新县森林草原芦苇防火期和防火区域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淀区;
(二)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纸祭祀;
(三)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
(四)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五)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爆破作业;
(六)其它容易引起森林草原(芦苇)火灾的用火行为。
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严惩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分子。对于防火区域内未经审批的违法用火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草原芦苇防火期内,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群,监护单位和个人要落实好监护责任,此类人群造成森林草原芦苇火灾的损失,由监护单位和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严禁阻挠防火执勤人员工作,妨碍森林草原芦苇防火管理的行为。阻挠防火执勤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