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暑假将至,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严防校外培训旧态重演,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假期,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2〕12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暑期是校外培训机构的活跃期,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明确各项任务措施,迅速召开专门会议就暑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假期校外培训负担,确保他们度过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
二、抓住重点,强化治理。暑期校外培训治理的重点主要有三个:一是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凡是暑期开展培训(含学科类培训和非学科类培训)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列入黑名单处理,年检视为不合格;二是严防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凡违规超范围培训的机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严防各种隐形变异“地下”违规培训,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三、常态巡查,严格执法。各地要按照《关于组建全省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的通知》(冀双减办﹝2022﹞1号)要求,全面建立并发挥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的作用,加强协调联动,将暑期校外培训巡视巡查常态化,对于发现的违规培训行为及时有效制止,并依法依规坚决、有效地进行处罚,坚决防止虚假宣传、乱收费、“退费难”和“卷钱跑路”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校外违规培训“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省教育厅将会同省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成员单位,暑期分批次赴各地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暑假期间培训机构问题频发、履责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对发现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四、用好平台,加强监管。各地要加快推进国家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综合平台”)的全面应用,依托平台对机构培训资质、资金、材料、人员、学生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要加快推动学生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学生存量、增量全部纳入平台监管;要向学生家长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家长全面安装使用家长移动端,认证完善相关信息,降低培训风险。2022年暑假开始,所有培训机构都要通过全国综合平台实现学生(家长)参加校外培训的选课、购课、消课、评价等工作,对脱离平台进行交易的机构要责令其限期停业整改,严重违规的要及时取消其办学资格。
五、积极宣传,严防风险。各地要丰富宣传载体,在“双减”开展一周年之际,持续通过小视频、文章、宣讲、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假期理解支持“双减”的良好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信息,畅通线索获取举报渠道,做到有举必查;要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强化培训机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培训机构门卫保安管理和安全巡逻制度,按要求在暑期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严防各类风险隐患。
河北省教育厅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