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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之声】《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印发

2022-07-05 21:25:24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近期,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编辑: 崔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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