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
做好近期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
6月9日,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近期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
通知指出,目前,我省已正式进入汛期,对流性天气也将进入多发期,特别是6月10日至12日的强对流天气过程,短时强降水、短时大风、冰雹和雷电面广点多,局地降水强度大,极易造成直接灾害和次生灾害。当前又正值我省“三夏”麦收关键期,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灾害风险研判,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对可能发生的雷电、大风、冰雹、暴雨等灾害以及强降雨引发的局地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强对流天气的监测、分析、会商和预报,对灾害性天气尽量早发现、早预报、早预警,并利用多种途径及时发布雷电、大风、冰雹、暴雨等预警信息,有关单位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后,要充分利用本系统渠道进行广泛传播,并按照职责采取相关防御措施。水利、自然资源部门要密切监测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局地山洪、地质灾害,及时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做到思想、责任、组织、预案、措施“五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三夏”麦收工作的指导,确保粮食颗粒归仓。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监测,发现重大隐患及时设置警戒线并安排专人值守,严防淹溺、塌方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受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威胁的地质勘探、施工工地、生产厂房监测,发现险情及时疏散受影响范围内的人;要加强对城市低洼、临河地段和老旧房屋以及复杂地质区域的风险监测,前置移动强排设备,发现险情及时采取警戒措施,严防因城市内涝、大风等造成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备足备全物资,时刻保持战备状态,并做好尾矿库、危化企业等巡查、排险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生命安全。通信管理、供电、供水和供气等单位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故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平稳有序。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聚焦保障京津、雄安新区等重点地区,细化预案方案,强化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旅游景区、工厂、商场、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旧住房、在建工地、交通主干线、南水北调主干渠、农业大棚、厂房、工棚和临时建筑物、室外宣传牌、路边树木等隐患点进行风险排查,针对雷电、冰雹、大风、局地强降水可能带来的灾害风险,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夏季天气复杂多变,各地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所造成的不利影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暴雨、大风等分灾种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要求,全面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险情、灾情等,要及时上报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记者宋平 通讯员申莉莉、钱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