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紧紧围绕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积极承接北京农业高新高端存量增量资源疏解,加快实现“新形象、新功能、新产业、新人才、新机制”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快形成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打造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示范,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的新样板,让农民共享新区规划建设的成果。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绿色农业、数字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以非征迁村为主的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基本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完善,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有效稳定。粮食产量稳定在6亿斤左右,果蔬产量达到30万吨以上。
——生产条件明显改善。高标准农田实现全覆盖,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230万立方米。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
——产业融合加快推进。促进农业与休闲、旅游、康养、文化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构建农业多模式推进、多主体参与、多业态发展的新格局,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农民增收不断拓宽,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10%,促进共同富裕,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实现全覆盖。
——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到2025年,完成除近期拆迁村庄外所有村庄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持自然风光、田园风貌,突出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建设特色村落,充分利用清洁能源,完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基层治理有效,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城乡全面融合,构建一体化、网格化的城乡体系。引导各种优质资源要素进入乡村,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基层治理有效、公共服务水平较高、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利用传承文化遗产,突出水乡特色、田园风光,实现返璞归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乡村更美丽更宜居,让人民群众共享新区建设发展成果。
(三)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按照新区总体规划和起步区控制性规划,按照“一主、五辅、多节点”的新区城乡空间布局,合理布局,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从区位优势、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等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建设目标,合理安排产业发展内容,因地制宜确定发展模式,一村一策,避免千篇一律、千村一面。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和白洋淀生态保护要求,突出水乡特色、淀泊风光,文化传承,探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路。
——坚持长短结合、分步实施。摸清底数、总体规划、分类指导,先易后难、试点示范、压茬推进,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不搞“一刀切”,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
——坚持城乡融合、共同繁荣。依托起步区和22个特色小城镇,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制度化。
——坚持共同富裕、普惠共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多层次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提高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满足农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共同富裕
(四)全面落实衔接过渡期政策。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强化工作体系衔接,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一体化推进。
(五)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合理确定防贫监测标准,采取事前监测与事后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对新区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监测户逐一建档立卡,实行监测帮扶全覆盖和动态调整,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精准分析返贫致贫风险,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现精准帮扶,确保监测对象基本生活有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坚持开发式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坚持保障式帮扶,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应保尽保。
(六)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精准实施“两不愁三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县级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健全辍学学生行政督促复学、入学联控联保、控辍保学动态监测等机制,健全县、乡、村、校适龄儿童少年台账,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加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完善住房安全问题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健全巩固饮水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责任落实、运行管护、应急供水体系建设,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提高农村供水规模化水平。持续推进产业就业帮扶,结合新区实际,每县培育1~2个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竞争力强的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以产业到乡到村带户为主,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技能培训力度,落实好就业奖补等政策,加大公益岗位开发力度,为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三、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七)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对占新区总面积18%左右耕地、10%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落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推进高标准农田。坚持整县推进、集中连片,加强土地整治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20万亩,实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雄县、安新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建设,推广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等技术,稳步提升耕地基础地力。
(八)强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积极应对2021年小麦晚播等不利影响,加强冬春田间管理,促进弱苗转壮。稳妥有序推进小麦、玉米结构调整,适度发展甘薯、油料作物和抗旱耐旱杂豆作物,建设一批粮食绿色高产创建基地。“十四五”期末,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70万亩左右。大力发展优质小麦、高产玉米等优质品种。增加高油花生、大豆等油料作物种植面积。建立健全多元粮食储备体系,确保新区粮食库存满足全区城乡居民1年以上口粮消费需求。推广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建设一批优质菜园,到2025年,优质蔬菜种植面积达到6万亩,果蔬产量达到30万吨以上。
(九)大力发展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引导承接北京现代都市型农业和高新技术农业等高新高端增量资源疏解,引进农业龙头企业;立足新区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基础,培育壮大雄安本土龙头企业发展,重点打造精品蔬菜、道地中药材、荷叶茶等雄安特色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雄县以果蔬、中药材、花卉苗木等产业为重点,建设一批高端精品生产示范基地。2022年建立甘薯标准化种植基地1.5万亩,谋划设立甘薯交易中心,组建甘薯业发展协会,打造“雄安甘薯”品牌,产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在“古淀梨湾”建设日光温室2万平方米、玻璃温室3300平方米;在北部特色农业种植区,示范种植麒麟西瓜1000亩;种植3万亩油菜花,在城市组团周边打造3个千亩花海;在南部区域打造万亩文冠果种植基地;全面提升雄州万亩梨园,举办梨花节等系列推介活动,建设精品民宿,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容城县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水果种植、都市观光农业。在晾马台镇建设高标准玻璃温室1000亩,辐射带动新型日光温室1万亩;在贾光乡和南张镇发展水果种植1万亩。安新县突出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积极发展都市农业、创意农业、观光农业等“农业+”新业态。建设朝天椒、洋葱育种育苗,蔬菜生产、水果种植示范区;开展白洋淀大道北线种植示范带、白洋淀大道南线种植示范带、容蠡线种植示范带。依托雄安新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推进雄安新区农产品跨境物流电商和农产品直供平台建设。以雄县甘薯等为重点,建设一批农业创新驿站。整合白洋淀旅游景区、河口湿地公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水乡游憩村落等,推进安新县全域旅游发展。雄县打造万柳东堤旅游康养示范区。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生态游憩村、文化旅游村、休闲度假村等旅游村落,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发展民俗旅游。在起步区周边布局中央厨房,培育产值超亿元的中央厨房企业。
(十)打造“雄安安选”农业品牌。组建河北雄安新区农业农村标准化委员会,围绕安全种植、绿色流通、安全检测等环节,制修订雄安标准20项以上。加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工作。实施雄安新区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和追溯示范体系建设项目,实现农业生产全要素精准控制、农产品质量全过程可追溯、电子销售全链条可服务,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围绕特色农产品,制定雄安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认证方案,强化品牌农产品质量管控和认证。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深度挖掘白洋淀文化底蕴,讲好雄安故事,加快推进以“荷产业”品牌集群的特色“农业+”模式综合建设,加大荷产品在京津冀、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占有率。
(十一)加速发展智慧农业。加快推动农业生产加工和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2022年,在安新县安新镇东杨庄村建设数字农业试点基地;在容城县南张镇建设1000亩无人农场示范基地,推进无人机、机器人等现代智能设施装备应用,实现耕种收全环节在线实时监测,加快实现精准化作业、可视化管理。发展数字乡村,推进容城县数字乡村试点项目建设,实现100%光纤网络到户,5G网络全域基本覆盖。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十二)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支持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和大学,在起步区和特色小城镇布局农业科技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打造国家科技农业示范区。研究引进种业企业在新区打造种业培育基地,发展以生物育种为主体的现代生物科技农业,推动蔬菜、苗木、花卉、中草药的育种和栽培研发及产业化。到2025年,建设一批国际一流的育种基地。开展现代农业展示交流活动,承接国际性高端农业展会及论坛。
(十三)聚集农业农村新人才。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激励政策体系,引进和培养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积极承接国家级农业重大任务。实施农业农村领域“雄才计划”,加快培育一批高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加强优秀青年后备人才培养,突出服务基层导向。支持高科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政策在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加强农业企业科技人才培养,健全农业农村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科技人员兼职兼薪、分享股权期权、领办创办企业、成果权益分配等激励办法,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发行上市。
四、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民持续较快增收
(十四)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劳动力就业。针对农村劳动力全面摸底、建档立卡,建立分级负责和动态管理机制,准确掌握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确保未就业农村劳动力动态清零。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引入优质资源,发展楼宇经济等高端服务业,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市民素质培训,帮助其更好地融入未来新区城市发展。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不断发展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招聘对接活动,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保障农村劳动力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上岗就业。
(十五)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鼓励引导企业家和疏解人群等高收入群体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和社会救助的渠道。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速达10%。
(十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坚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积极探索通过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发展服务型经济、推进股份合作、规范承包租赁经营、领班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乡村振兴新路子,做好产业、就业、创业、物业致富大文章。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允许农民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以集体资产股权入股企业或经济组织,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现村集体增收和群众致富双赢,力争“十四五”期间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实现全覆盖。研究设立新区和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现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不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入市交易。深入推进村企联建促乡村振兴,鼓励各驻新区企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吸纳农民就业,拓宽劳动力资源输送渠道,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工商资本下乡。
(十七)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将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应纳尽纳。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建设现有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动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晋档升级。加快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档升级,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服务公司、服务队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托管服务方式,探索开展多种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逐步扩大托管服务规模,大幅提高托管服务水平。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重点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
(十八)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联合银行、担保等各类金融服务机构,搭建金融支农服务平台,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积极稳妥开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房所有权抵押贷款,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确保小额扶贫信贷发放力度不降。健全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增加担保贷款规模,扩大担保覆盖面,加强政策性农业担保与财政补贴政策的联动。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发展都市农业保险,探索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和气象指数保险,有效防范自然和市场风险。
五、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十九)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按照新区总体规划、征拆迁建设工作时序,按照拆迁村、100个左右美丽乡村、其他村庄等三类,科学确定建设目标,合理安排建设内容,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模式,一村一策,避免千篇一律、千村一面。对于5年内拟拆迁的村,开展乡村清洁行动,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的问题,适度提升村庄治理水平。对于拟远期拆迁村和其他村庄,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依托起步区和小城镇,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和设施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做好乡村安全和防灾减灾。对规划确定的100个左右美丽乡村,结合美丽乡村规划内容和目标任务,统筹建设时序,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水平,着力提升村庄建筑风貌,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做好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二十)深化细化布局规划。按照总规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明确22个特色小城镇和100个左右美丽乡村布局落图定位。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功能定位和开发时序,优先实施与“一主五辅”就近的特色小城镇开发工作,采用市场化手段,因地制宜,连片发展,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充分了解村民的需求和期盼,分批次持续推进100个左右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打造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富有“雄安特色”和极具吸引力的精品乡村,让村民分享到文化守望、现代舒适的成果。
(二十一)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持续开展“五清三建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建立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落实保洁制度,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并于2025年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对于规划为美丽乡村和暂时不拆迁的村庄,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资源化利用。淀中村、淀边村和河流沿岸村庄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率逐步达到100%。全面开展卫生厕所改造,到2025年底,常住户卫生厕所实现应改尽改,新区给予奖补。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累计建设800座公厕,实现公厕全覆盖。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实现清仓见底、动态清零。继续推进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建设,提升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能力;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大力开展村庄绿化行动,推进村庄应绿尽绿,有条件的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乡村。创建雄县“古淀梨湾”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2022年,容城县开展雄安郊野公园周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建设。持续巩固雄县示范区工作成效,开展安新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十二)着力形成美丽乡村新形象。对于100个左右美丽乡村的村庄,按照绿色、环保、适用、美观、安全的要求,进行整体风貌设计。对于沿淀近水村庄,打造揽湖、拥景、听涛、吻云、归田的“水墨”生态文化,营造“人在道上走,如在画中游”的唯美意境;在远水农耕村庄,建设一批生态村庄,充分挖掘农耕文化、园林文化等元素。对白洋淀生态功能区内的淀中村,根据安置房建设时间,适时启动搬迁,搬迁后的村庄原址,根据淀区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方案和相关规划,进行微景观地貌改造,保留少量湿地科研、生态监测等用地,形成生态岛屿。全面整治街道两侧标语广告,绘制文化墙,确保建筑风貌和村庄环境浑然一体。
(二十三)做好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确定村庄灾害分区及灾害种类,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和措施,包括消防安全、防洪排涝、地质灾害防治等。对于临近白洋淀及主要河流的村庄做好防洪排涝规划,村庄建设尽量避开行洪河道、洪水淹没区,同时设置截洪沟或引流沟,利用好水塘、洼地滞蓄洪水等。
六、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十四)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巩固“无煤区”建设成果。利用闲置的屋顶资源,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技术。合理布置供水管网,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实现自来水全面入户、稳定运行、安全达标。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推进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有序治理,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公交通达具备通行条件的乡村,村内主街道和巷道实现全面硬化。优化村内道路布局与道路断面设计,并结合“碧道”等慢行系统规划,改善通行体验。加强停车场和充电桩设施建设。主街道、巷道和公共场所合理设置路灯。
(二十五)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化精准化。依托起步区和22个特色小城镇配套乡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美丽乡村共享城市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全面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面向北京吸引大学生到特色小城镇创业就业。深化京津冀优质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对口帮扶,建设一批高质量群众服务设施,持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建成覆盖新区、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新区全面政策一体化。健全教育服务设施,在人口集中的村庄建设标准化幼儿园或小学;未规划布局教学点的村庄,保障适龄儿童能就近入学。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健康管理、养老养生等大健康产业。建设应急广播体系,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
(二十六)大力推进县城改造提升工程。按照“一年见效果、两年大变样”的要求,深入实施“四化”工程,精心做好县城建筑风貌设计,完善水电气路讯暖和雨污分流、垃圾无害化处理、公共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和风情街区,全面提升三县县城建设品位和现代化水平。全面加强路网建设,彻底打通断头路,畅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对沿街破旧墙体、裸露电箱、商业门店广告牌匾进行整治,打造“畅、洁、绿、美”的整体视觉效果。启动县城主要道路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对一些排水管网陈旧,标准较低的市内道路进行全面改造。以白洋淀大道为重点,融合本土文化与自然风貌特色,着力提升安新入城道路的景观品质,成为当地居民和外地游客游玩的网红打卡地。
七、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二十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全面实施农药化肥购销实名制和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农药化肥施用量保持负增长。到2025年,新区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5%,农膜回收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开展芦苇平衡收割。强化芦苇等白洋淀水生植物资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研究,提高水生植物经济附加值。稳妥有序推进退耕还淀。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二十八)加快发展节水农业。以水定地、以水定产,聚焦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高耗水作物,着力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到2022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4.9万亩,新增优质高效耐旱作物2万亩,压减地下水294万立方米。2023-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15.6万亩以上,新增优质高效耐旱作物10万亩,压减地下水936立方米以上。到“十四五”末,新区高效节水灌溉总规模达到20.5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以上,形成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每年实施季节性休耕7万亩。
(二十九)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淀区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强国家级白洋淀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保护白洋淀青虾、黄颡鱼、乌鳢、鳜鱼等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开展原种保存与扩繁研究。实行白洋淀禁渔期制度。力争到2030年,农业领域实现近零碳排放。
八、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文明和谐乡村
(三十)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综合服务站、专业合作社协调联动的“五位一体”基层治理体系和“村党支部(总支、党委)——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形成全域覆盖、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深化“互联网+党建”,推动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畅通社情民意,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开展在线组织帮扶,培养村民公共精神。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支持三县高标准建设、改造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加快推进高标准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党员群众水平,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除近期拆迁的村,依托乡镇治理平台建设“数字乡村”,提升村、镇两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乡村建设和规划管理信息化,推进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方位覆盖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评议会、道德评议会,加快推进实施农村“雪亮工程”,推行“一村一辅警”和警务室、警务执勤点建设,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法治乡村。
(三十一)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弘扬以雁翎队为代表的红色革命文化。打造“文明雄安”“绿色雄安”“安全雄安”,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阵地,拓展“悦容”志愿服务内涵。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圈头村音乐会、安新芦苇画等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两会一约”,推广“道德银行”、文明积分制等做法,引导和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风尚。
九、健全机制体制,保障实施意见顺利实施
(三十二)建立组织领导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新区、县、乡、村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切实把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到实处。新区、县级党(工)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县委书记“三农”重点工作清单制度,县委书记要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加强总体谋划、狠抓推动落实,当好“一线总指挥”。要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新区、县级党(工)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既要分兵把守,也要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十三)强化考核问责。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将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列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后地区,实行挂账督办,通报批评。要建立工作台账,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新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新区有关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对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限期整改到位,厘清责任,严肃问责追责。对先进县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表扬。
(三十四)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切实做到学思践悟、落地落实。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组织专题培训班,分层次分类别对三县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认识和素质能力。把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积极选派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通过驻村帮扶等形式到农村基层一线参与乡村振兴实践。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利用重点大学选调生招录等政策,有计划引进高学历和短缺专业人才进入“三农”工作队伍。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切实推动各级“三农”干部队伍转变工作作风。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培养符合新区“三农”特点又具有国际视野的知农爱农人才队伍。
(三十五)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资源配置。加大各级政府对乡村全面振兴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用于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以县域为平台集中整合,优先支持美丽乡村项目建设。落实国家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益使用范围要求,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制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政策,采用奖补或先建后补的方式,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智慧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推进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等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机制,发展乡土产业、庭院经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鼓励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助力新区乡村全面振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研究设立雄安新区乡村振兴发展引导基金。推广“政银担”金融支农模式,发挥“裕农通(河北)”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