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关于公开选聘心理咨询单位的公告》要求,我单位组成评审组对报名参与竞聘的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服务单位提供的应聘材料分别进行了现场开封、现场综合评审,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拟定河北来仪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为我单位常驻法律顾问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为我单位常驻心理咨询单位,提供日常坐班服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河北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反映。
联系人:田保民
联系电话:13663306616
河北雄安新区群众工作中心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