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几首社会监督,我们编制了《雄安新区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雄安新区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雄安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雄安新区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收。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调整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