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雄安新区已经进入大规模建设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同步推进阶段,农民工为推动新区规划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为充分展示广大农民工的精神风貌,按照河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工发〔2022〕1号)要求,决定开展雄安新区2022年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宣传农民工先进典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弘扬新区农民工的优秀品质,营造关心、关爱、关注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增强农民工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激励他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聚焦创造“雄安质量”,以一流的干事热情、一流的工作质量、一流的工作作风,为推动新区“显雏形、出形象”作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主题
讴歌奋斗人生 点亮时代梦想
三、活动时间
2022年4月至11月
四、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宣传网信局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雄安分行
(二)协办单位:雄县、容城县、安新县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有关部门,雄安集团,各项目参建单位
为加强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雄安新区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信息审核、综合评选、宣传展示等工作。各县设立分组委会,负责本地活动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推选等工作。
五、寻找范围
年龄在16-60周岁,就业满3年或成功创业的我省户籍农民工和在我省就业满3年或成功创业的外省(市、区)户籍农民工。
六、寻找原则
(一)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推选,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寻找、审核和公示。
(二)面向基层。活动主要面向在基层和一线岗位工作的农民工,要有一定名额的女性农民工和少数民族农民工。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法人代表不在推选范围之内。
(三)择优推选。坚持以工作业绩、现实表现为重点,注重品德品行、技术技能、责任担当和示范带头作用。
七、寻找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优良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文明素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爱岗敬业美。甘于奉献、奋发进取,在生产岗位坚持质量至上,在建设岗位不畏艰苦,在服务岗位优质规范,从事经营管理诚信守约,在工作单位或行业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二)品德高尚美。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热心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事迹和良好社会影响。
(三)工匠精神美。立足本职岗位,勤于钻研、精益求精、创新创造、攻坚克难,在本地区或本领域发挥技术技能排头兵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四)创新创业美。勇于在技术、产品、品牌等方面进行革新创新,实现自主创业或带动创业,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胸怀大局,以创业带动就业,维护职工利益,企业信誉优良,社会效益明显。
(五)奉献乡村美。心怀责任、甘于奉献,在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八、奖项设置
雄安新区组委会从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选择5名上报河北省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组委会,其中,先锋型1名,从2018-2021年已确定的最美农民工中寻找;奋进型4名,从其他农民工中寻找。省组委会确定最终的河北省2022年最美农民工人员名单,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3万元奖金。
九、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2年4月)
新区组委会对活动进行全网发布、全网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新区组委会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最美农民工寻找活动,深入基层,发动用人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工积极参与。
(二)报名推选(2022年4月-5月)
本次活动依托“河北人社”微信公众号“最美农民工”专栏开展,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1.活动报名。农民工本人和用人单位关注“河北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活动须知,按照要求填报报名表及事迹材料。
2.县级推荐。县级人社部门根据本地报名情况,经审核公示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线上报送新区组委会。
3.新区有关部门推选。新区有关部门在本系统、本行业内开展寻找活动,经审核公示确定推选人员,并将推选表和相关材料报送新区组委会。
报送材料包括:
(1)河北省最美农民工推选表;
(2)推选材料(事迹材料、证明材料);
(3)公示材料(包括公示的过程、结果及提出异议的处理情况,加盖公章);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审核评定(2022年6月)
新区组委会汇总三县和有关部门最美农民工推选材料,开展信息审核。组织相关部门、有关专家、新闻媒体评选出最美农民工候选人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经公示并按程序报批后,分别确定为最美农民工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四)宣传展示(2022年8月-11月)
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活动。制作最美农民工系列微作品、事迹宣传册、宣传片,组织开展“最美农民工”宣讲报告活动,通过网站、微信、抖音等平台广泛传播,大力宣传最美农民工的典型事迹,弘扬新时代农民工的精神风貌,展现新时代农民工的风采,激励广大农民工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
十、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密切协调。各县各单位加强对寻找活动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共同推动寻找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县组委会、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于2022年5月9日前报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6月20日前报送推选材料和寻找活动开展情况。
(二)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各县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及审核推选工作,认真组织考察走访,逐一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按照《河北省最美农民工推选数量建议表》的数量安排,高质量完成推选任务。对发现弄虚作假,不严不实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以开展“寻找最美农民工”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主题,扩大活动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利好政策,宣传农民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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