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财公服〔2022〕22号
雄县、容城、安新县财政局:
为支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现下达你县2022年雄安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件)。该项资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同时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河北省委 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1〕26号)等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认真落实财政部等6部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和《河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冀财农〔2021〕136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