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雄安新区出台《关于服务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 培育和支持雄安新区企业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
为拟挂牌上市企业提供“一对一管家式服务”
当前,雄安新区已经进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大规模开发建设同步推进的重要时期,据统计,中央企业在新区设立分公司等机构100余家,北京投资来源企业在新区注册3700余家,新区的承载力、吸引力不断增强。如何更好地助力新区企业发展,服务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服务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 培育和支持雄安新区企业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多措并举优化新区营商环境,推动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高端高新产业发展,加大对新区企业改制、挂牌、上市的扶持力度,加快实现“五新”目标。
“一对一”服务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行“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优化新区产业布局,《意见》提出,将对新区企业发展状况进行调查研究,筛选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逐步建立分层级、分阶段的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现对后备企业的动态管理、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现代服务业、绿色生态农业等产业,以及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三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发展情况,加快对“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挖掘、引入和培育。
加强政策指导与服务,为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做好辅导培育工作。雄安新区管委会及三县政府安排专人,给予拟挂牌上市企业“专业化的管家式服务”,依法协助企业妥善处理股份制改造和挂牌上市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土地房产权属不清晰、股权纠纷、税费缴纳、证照补办和行政许可不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引导拟挂牌上市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行,从源头上提高挂牌上市企业质量。
“一对一”服务企业,推动落实国家有关支持政策。新区将协调国家有关部委,推动国家有关支持雄安新区企业挂牌上市政策落地。争取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雄安新区企业发行上市、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实行“即报即审、审过即发”。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对新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实现“专人对接、专项审核”“即报即审、审过即挂”政策,减免挂牌初费。
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
《意见》明确,将给予新区企业改制、挂牌、上市专项资金奖励。对2020年起成功挂牌或上市的新区企业,新区财政分阶段给予专项资金奖励:对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资金300万元人民币(下同);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场所主板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回归A股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资金300万元;对在“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对其挂牌1年内的首次融资额,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进行融资奖励,融资奖励金额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对2020年后迁入新区的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以及基础层、创新层挂牌企业,视其区外政策享受情况,参考上述标准给予差额奖励。
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按照《河北省推动企业股改上市融资三年行动计划》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企业挂牌上市融资的十条措施》等政策文件,新区帮助协调申请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对进入辅导期后向河北证监局提供申报材料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企业,按上市挂牌过程中委托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财务规范和股份制改造等所发生的服务费的40%给予补助。对企业规模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内前三(或已挂牌上市、拟辅导上市),且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集群龙头产业,当年购置研发、检测、试验等设备投入5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投资额,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20%的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为做好资金保障,新区还将加大股权投资力度,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撬动作用,构建涵盖天使、创投VC、并购PE等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引导基金集群。加大对新区企业,特别是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加快其成长步伐,壮大新区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队伍,推动更多企业走向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实现快速发展。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投贷联动、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为挂牌上市企业提供并购融资服务。
为重点培育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开辟绿色通道
为进一步服务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为新区企业改制、挂牌、上市提供完善的服务保障,《意见》提出,新区职能部门要不断强化指导与服务意识,优化服务保障措施,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积极配合企业出具股改挂牌上市过程中需要的合规性证明函件,缩短办理时限。为重点培育企业股权转让、投资立项、环保审批等涉及股改挂牌上市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服务。严格保护挂牌上市企业的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对侵犯挂牌上市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优先依法立案处理。鼓励新区检验检测机构为挂牌上市企业提供质量检验、计量检定、标准查询、特种设备检测等技术服务时,在国家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予以优惠或减免。
多种举措支持上市公司建设投资。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发挥资源整合能力,通过境内外并购重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全产业链发展,成为技术领先、质量过硬、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新区定位的上市企业建设产业园和总部办公楼,充分考虑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土地的实际需求,合理制定年度产业发展土地供应计划,促进更多具有高新技术、高端品牌、高附加值的优质募投项目在新区落地。现有产业园区及各种存量调整产业用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上市企业进驻。
此外,新区还将推进中介机构配套服务提升,协同推动新区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加大力度支持证券、会计、法律和知识产权等中介行业发展,推动新区挂牌上市培育中介机构发展壮大和提升服务。鼓励中介机构发挥自身资源,发掘推荐新区企业挂牌上市项目。在符合现行各项规定的前提下,积极为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及相关组织开展企业挂牌上市专业配套服务提供便利。(记者崔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