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基本医疗服务向城市社区延伸,全面筑牢社区疫情防控网底,切实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决定为雄县县城居民小区卫生站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法。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执业(助理)医师7名,具体详见《雄县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河北省雄安新区户籍(含苟各庄镇、鄚州镇、七间房乡、龙化乡);报考者父母或者配偶如为雄安新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配偶户籍迁入、结婚登记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5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社区卫生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男性年龄在45周岁(1977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1982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6.取得与聘用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执业证书(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除外),具体详见《雄县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7.正在读研或规培,未取得毕业证书或规培证的,不得应聘。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档案,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wszzp2022@163.com。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至2022年4月21日17:00。
3.证件审核:考生须将下述内容中相关证件材料的扫描件于4月21日17:00前压缩上传至邮箱:(压缩件须按“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扫描件或未通过证件审核的,无法进入面试环节。
(1)雄县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完成规培的要出具规培医院证明。
(5)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如父母为雄安新区户籍的,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配偶为雄安新区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或有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
4.咨询电话:0312-5561515。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和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四、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登录智源招聘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谈法。
3.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通知要求做好体检准备。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职称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为: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且具有规培证、本科、大专)、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五、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智源招聘考试网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审核档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考察时间及具体要求在智源招聘考试网通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1.根据招聘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雄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
2.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3.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与雄州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期内不得流动。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人员比照雄州镇卫生院同类在编工作人员标准落实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雄县2022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