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56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7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沧州市11件、唐山市9件、石家庄市8件、保定市7件、邢台市7件、承德市4件、秦皇岛市3件、衡水市3件、邯郸市2件、廊坊市1件、雄安新区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大气类19件、土壤类17件、水类12件、噪声类4件、生态类3件、其他污染类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市。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转办信访件735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17件。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石家庄市175件、保定市99件、邯郸市92件、唐山市61件、沧州市61件、邢台市55件、承德市51件、廊坊市33件、衡水市32件、秦皇岛市30件、张家口市17件、雄安新区13件、定州市8件、辛集市7件、省直部门1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省的第一至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40件,阶段性办结13件,正在办理2件,受疫情影响尚在办理中11件。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一至二批群众信访举报重点关注案件办理情况在省政府网站和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开。(记者 贾楠)